问题 | 交通事故赔付对方不给咋办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赔付对方不给咋办 事实上,出了交通事故又是对方全责,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 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 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即可。 2、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大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 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填好起诉书,交50元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几天后,法院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15天以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 二、发生车祸对方赔不起钱怎么办? 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7)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10)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交通事故赔付对方不给,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交通事故赔付对方不给咋办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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