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吗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分公司,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但如果下设的是子公司,子公司是可以下设分公司的。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分公司需要报税吗 1、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2、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 3、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 4、如果总分公司不在一个地级市,这时候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则需根据跨区经营所得税申报原则进行申报,按照总公司所在地国税部门核准的分配比例,总公司分公司分别各自向当地所得税申报主管部门申报缴纳。 5、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问题,如果总分公司在同一个地级市以内,那么无论总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均由总公司汇总申报即可。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吗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是不可以在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