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
释义 | 一、转让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 所属行业 登记注册类型 纳税人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主管部门 电 话 项 目 行次 金 额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4 1 其 中 货币收入 2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3 视同销售收入 4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5=6+7+14+17+21 5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6 2.房地产开发成本 7=8+9+10+11+12+13 7 其 中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8 前期工程费 9 建筑安装工程费 10 基础设施费 11 公共配套设施费 12 开发间接费用 13 3.房地产开发费用 14=15+16 14 其 中 利息支出 15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16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17=18+19+20 17 其 中 营业税 18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 教育费附加 20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1 三、增值额 22=1-5 22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23=22÷5 23 五、适用税率(核定征收率)(%) 24 六、速算扣除系数(%) 25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6=22×24-5×25 26 八、减免税额(减免性质代码: ) 27 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8 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29=26-27-28 29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 二、在建工程转让增值税计算 1、一般纳纳税人转让自建不动产如何确定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况下转让自建不动产均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均不得扣除土地价款。 2、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如何缴税 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 1、一般情况下,土地增值税会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征税,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转让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法律知识。土地增值税会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征税,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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