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时哺乳期怎么搞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时哺乳期怎么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综上,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原则上是不允许用人单位辞退。不过若是女职工有一些严重违纪犯罪行为的话,那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所以哺乳期内辞退女职工也是有可能的。 ![]() 二、公司倒闭清算组接手,哺乳期妇女的社保怎么办 可以把社保关系转移出来,或者转移到下一家单位,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三、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清算时哺乳期怎么搞”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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