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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释义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农村
    1、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三)职工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7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3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
    1、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4、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法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下项目不再只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三、医保报销额度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门诊报销:2000元住院报销:17万元(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门诊报销:20000元住院报销:30万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相关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还需要根据拒听的情况来确定,取决于投保人是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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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