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白细胞标准 |
释义 | 一、职业病白细胞标准 正常成人白细胞正常值 (1)白细胞数值:成年人外周血液中正常的白细胞数值是4~10×109/L, 如果少于4×109/L为白细胞减少,超过10×109/L及为白细胞增多。 (2)白细胞分类计数:在外周血液中可以看到的白细胞,一般可分: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单核细胞等五种;其中以中性粒细胞最多,其次为淋巴细胞,其他的白细胞很少。所谓白细胞分类计数就是计算各种白细胞在它的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比数。正常值为:中性粒细胞:50~70%,嗜酸性粒细胞:0.5~5%,嗜碱性粒细胞:0~1%,淋巴细胞:20~40%,单核细胞1~8%。 (3)白细胞的数值,除了疾病因素可以引起变化外,亦受生理因素及其他原因影响,餐后、剧烈运动、寒冷、疼痛、恐惧等可致白细胞升高;冬天白细胞比夏天高,下午检查比清晨高;妊娠亦可使白细胞升高。 二、职业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三、去哪里做职业病鉴定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 “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业病白细胞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职业病白细胞的标准一定要去专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并遵守鉴定结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