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事会核对劳动手册么 |
释义 | 一、人事会核对劳动手册么 如果不是重要岗位,一般是不会的,但如果是必须要查劳动手册的事项,那么则肯定会进行核查。 二、劳动手册的作用 劳动手册是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机关制作的记载劳动各方面情况的文本。是合同制工人的合法凭证,兼有个人档案的性质和作用。所记载的情况供用人单位行政录用职工并安排劳动者适当工作或者职务进行参考。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在何单位,健康状况,从事过何种工种,期限多长和投保情况、技术特长等。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工作期间,劳动手册由所在单位保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由本人保管,农民劳动合同制工人,由发证机关收回。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劳动手册应以劳动人事部统一制定的《劳动手册》为样本,由省、市劳动局统一印发。 1、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3、《劳动手册》中培训内容一栏,由培训单位、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4、 《劳动手册》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栏,按当地《失业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受理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三、劳动手册的办理 《劳动手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凡属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劳动者统一实行《劳动手册》制度,《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救济金、求职登记和办理录用手续的必备证件。 各类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劳动手册》: 1、各类学校应届毕(肄)业生转到地区的,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发给。 2、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2寸证件照1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 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上海市职工调动表》和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4、与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在签订协议之后,由企业发给。 5、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 《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不是重要岗位,一般是不会的,但如果是必须要查劳动手册的事项,那么则肯定会进行核查。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人事会核对劳动手册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