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造价分类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造价分类 广义上工程造价包括这些内容:建设工程造价(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公路工程造价,水运工程造价、铁路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航空航天工程造价等。 工程造价的组成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及工具、器具、生产家具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 预备费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其中 建筑工程费又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工程造价的主要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具使用)、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 ![]() 二、工程认定挂靠后工程款怎么处理 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可以顺延工期吗 工期,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生活中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因素非常多,时常会出现工期延误情况,后果不是顺延工期,就是赔偿损失。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工期延误,就是导致工期可以顺延的一种常见情况。 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一般可以顺延工期 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通常都会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工程材料,所以一旦出现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认定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就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施工单位是可以要求顺延工期的。同时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停工等损失,施工单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分类的相关内容。建筑工程造价分类包括公路工程造价,水运工程造价、铁路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航空航天工程造价等种类。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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