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场化商品房是50年还是70年的使用期限 |
释义 | 一、市场化商品房是50年还是70年的使用期限 市场化商品房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商品房到期后会续期,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的区别如下: 1.土地来源不同。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2.产权不同。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质量不同。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不同。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商品房没有,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 三、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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