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的职责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 2、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同当事人民主协商; 4、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到期末结案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具有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的职能,保证争议及时、有效、合法、公正的解决,在1993年11月5日劳动部颁发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及《劳动法》中均有规定,下面予以介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有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人数须为单数,一般为5至7人,不得少于3人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顾名思义,就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是出面调解,化解争议,对于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有调解、监督的职责,还有宣传教育,做好预防工作的职责等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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