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后想立自书遗嘱怎么办 |
释义 |
一、再婚后想立自书遗嘱怎么办 1、立遗嘱和是否再婚没有关系,主要看有没有遗嘱,只要遗嘱里面注明了指定的继承人,其他人也就没有继承的权利了,但是他的遗嘱只能限于他个人的财产,不能是共有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2、法定继承人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三、自书遗嘱怎样写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1、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2、自愿将下列归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XX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再婚后想立自书遗嘱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只要是自己个人部分的财产,可以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给指定的人继承。自书遗嘱必须是个人真实意愿和想法,不受他人诱惑、欺骗、威胁。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因此在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之前要提前规避可能无效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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