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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遗嘱范文如何书写
释义   一、财产遗嘱范文如何书写
    立遗嘱人:XXX,女(男),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正文内容)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由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签名盖章)
    代书人×××(签名)
    ××××年××月××日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收集整理关于财产遗嘱范文如何书写的内容相关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分属于自己人个人财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遗赠协议等的方式处分遗嘱,而遗赠的形式有很多,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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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