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 (一)一项完整的要约一定要具备三方面: 1、对特定的人发出(方式有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设备); 2、要约内容具体明确(必须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3、表明一旦承诺便受该要约的约束; (二)要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具备以上条件即可。而补充条款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条款。 二、电视直销广告是要约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电视直销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广告发布商要承担要约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三、了解要约是什么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一方面,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而法律行为既包括单方的意思表示,又包括双方和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均可直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另一方面,要约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其拘束力只体现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上,而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而法律行为则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书面要约格式是怎样的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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