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户口迁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户口迁出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户口迁出证明的有效期有多久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证应当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且该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而户口准迁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办户口迁出证明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虽然办户口迁出证明是可以进行代办,但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对其中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