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款能否被执行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款能否被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 二、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人身损害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可否保全 可以。同时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款能否被执行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人身损害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它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它属于专属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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