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合同成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要约合同成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要约的成立时间是: 1.如果要约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的,自对人知道其内容时成立生效; 2.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的方式作出的,自到达相对人时成立生效; 3.如果要约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自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或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成立生效。 二、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都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都是: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有哪些区别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如下: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网提醒您,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 3.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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