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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法官教如何签“人情借条” 注意先约法三章
释义
    [提要]如何写好这张小小的“白纸黑字”,法官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市民,打欠条前先约法三章,看看欠条上什么内容怎么写,然后再落笔。
    打个借条谁还不会?很多人都觉得打借条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儿。其实不然,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总结数百起因为借条产生的纠纷时发现,其中不少案例都是借条没打好而引起的。如何写好这张小小的“白纸黑字”,法官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市民,打欠条前先约法三章,看看欠条上什么内容怎么写,然后再落笔。
    没写借款数就签名 “人情借条”让他俩背上巨额债
    前不久,济南市民郭某打算买房,向于某借款,由自己的朋友蔡某、张某二人担保。在打借条之前,郭某向蔡、张二人口头说明“因购房需要2万元,请两位朋友共同进行担保。”二人同意后,郭某拿来一张空白纸,蔡、张二人觉得平时都是好哥们,便紧挨着郭某的名字匆匆签了名,并注明是担保人,担保期限至还款人还清止。但等到于某拿着借条找二人还钱时,二人傻了眼:纸上的借款金额竟然是14万!由于郭某无力还款,于某要求蔡、张二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蔡、张二人惊呼上当,他们原本只想为2万元作担保,咬定郭某和于某串通诈他们的钱,于某便拿着借条上公堂讨说法。【法官点评】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郭某借款,蔡、张二担保一案中,显然蔡、张二人在签字时存在明显疏乎大意,在没有写明款项的空白纸上签字的行为等于埋下定时炸弹。即使正如他们所言,于、郭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欺诈他们,他们也没有证据对抗白纸黑字的借条。
    借款人中途改欠条 借款人变成“证明人”
    2012年9月,一个曲折的借条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叔叔杨某告侄子王某--王某从2007年11月开始多次向叔叔借款。后经催要,王某几经偿还,仍欠叔叔46万元,2009年9月,叔叔让王某立字为据,约定2010年3月还清欠款,欠条上除了王某的名字外,还有李某、尹某的签名。可王某又偿还了10万元后就没了下文。其间,王某因日常琐事惹恼了杨某,杨某一气之下非要王某偿还剩余款项。同是借款人的尹某借机称:“既然你非要让他还,那我就不还了。”随后在杨某同意后,尹某在借条上他的名字前加上“证明人”三个字。对此王某则表示:“借条上有三个人的名字,我仨都约好了,我还10万,其余的他俩还,我的我还了,剩下的不关我事!”为此,杨某诉诸法律。
    【法官点评】 主审法官提醒--一张借条经过了时间、情事变迁,原先的事实会显得越来越模糊。法官称,借条易遭遇三变:一是人变,还款过程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自然人或法人的死亡、消灭;二是款变,部分款项归还或还旧债贷新款;三是字条变,单方修改借条内容,愈发使事实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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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