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领回了征地补偿款 |
释义 | 5月27日,是一个让昌江县海尾镇打显、海农、五大三个村委会的村民们高兴的日子。这一天,本属于他们的240万元征地补偿款在该县检察院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他们的手中。 4月23日,该院检察长黄A带队到海尾镇与打显、海农、五大等村“两委”干部座谈时,打显村委会书记反映集体土地被西环铁路项目征用,但是因为土地权属尚未确认,该村没有得到征地补偿款。海农和五大两个村委会也反映了类似情况。 黄A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会后,他立即安排专人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原来,1998年,经县政府批准,征用了海农、打显等村委会位于三架岭北侧的1万亩土地,出让给昌江县热带作物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立热带豆科牧草繁育基地,并下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打显、海农、五大等村村民认为县政府系越权批准征用土地,多次组织到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上访。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调查认为,昌江县政府的行为系违法行政行为。2005年,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向昌江县国土局下发通知,要求撤销有关批准文件,把土地退回农村集体。2006年,昌江县政府予以执行,随后,群众在土地上进行耕种。2013年8月,西环铁路项目征地,征用到该宗土地中的178.54亩,征地补偿款共计240万余元、土地安置费609万余元均拨付到昌江县国土局。昌江县国土局根据当时土地耕种现状,将土地安置费609万余元下发给打显、海农、五大三个村委会。但由于当时未明确把该宗土地退还给打显、海农、五大等村委会,且土地地界参照物早已被推平,国土局担心土地权属存在纠纷,未把征地补偿款拨付出去。 此后,黄A多次与县国土局协调,督促国土局尽快确定土地权属。县国土局经过反复调查、确认,认为该宗土地在西环项目征用前应属打显、海农、五大三个村委会所有,土地补偿款应该拨付给村集体。在检察院的跟踪、督促下,按征用土地份额分别给予了三个村委会补偿,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一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