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
释义 | 导读: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申请放弃继承权者当场写出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和当场签名,而出具的公证书。那么,放弃继承权公证怎样办理呢?请看下面法律网继承法编辑为您介绍。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 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 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以上就是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的介绍,公民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放弃继承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文2013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文2013 放弃继承的要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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