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份共有一房 随时可分割 |
释义 | 一、按份共有一房 随时可分割 按份共有的房屋,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1.该法条明确,只要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即使共有关系未曾丧失或有约定不得分割,按份共有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2.在分割过程中,应尽量保持房产的整体性并避免损害其现有价值。 3.具体操作上,可以选择由一人独有该房屋,并给予其他共有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卖,大家按份共同分得价款。 二、共有房屋出售需满足的条件 共有房屋出售前,通常需要征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2.第三百零五条还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在共有房屋出售过程中,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一权利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 这项规定确保了共有房屋的稳定性和经济性,使得其他共有人在共有房屋出售时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以保持其对房屋的权益份额。 对于按份共有房屋的权益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评论区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同时,希望您能将本文分享给更多有需要的人,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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