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人讨债 老板失财 |
释义 | “欠款明明已经结清,为什么又把我告到法院?”近日,收到法院传票的林老板纳闷了。 林老板与顾老板的公司一直有业务来往,曾欠了顾老板7万余元货款。 今年3月8日,林老板的公司来了两名自称是顾老板公司职工的男子,向林老板讨债。其中一名30多岁周姓男子,还拿出了顾老板公司的结算货款委托书。 林老板将欠款交给了男子,周姓男子就在委托书签字确认了货款已结清的事实。 既然如此,为何顾老板声称没有收到林老板的货款呢? 在承办法官的询问下,顾老板终于说出了实情:他多次向林老板催讨货款未果,于是便向周某求助,想利用周某复杂的社会关系给林老板施加压力,将余款讨回。 “可谁知,周某讨回货款后竟不知去向。”顾老板很后悔却仍不甘心,索性将林老板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说,催讨欠款一定要走合法程序,否则得不偿失。据悉,目前,承办法官已告知顾老板可向公安机关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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