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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厂房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释义
    一、厂房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4.设备搬迁安装费:根据实际支出予以补偿。
    5.装修附属物: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
    因为厂房通常是在划拨土地上建设的,所以在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
    二、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拆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拆迁补偿款一般多久下来
    拆迁补偿款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拿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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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