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继承过户 能否加名字
释义
    通过继承取得的房屋,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能否增加共有人?能否添加名字呢?在本网的购房指南频道中,关于继承房产的房产证办理问题也是很多网友咨询的热点,长辈过世后,留下的房屋需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在这时,继承人出于种种原因,可能就会产生共有人,共有人的产权唯一表现形式就是名字在房产证上面出现,那么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是否可以直接增加共有人呢?
    首先,房屋所有权人在过世后,根据相关规定有遗嘱的遵照遗嘱进行,无遗嘱的则需要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产生共有人的一种可能性就是遗嘱继承。
    其次,在继承人继承房产后,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变更,变更后房屋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此时,作为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就可以根据遗嘱到房管部门申请产权共有,以此保障其同样享有该房屋的产权。
    目前在继承房产过户时,设计的具体问题比较复杂,这期间也比较容易产生纠纷,为了更好的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办理过户之前将各方面程序搞清楚、问明白,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找法编辑为您推荐更多文章(专题)知识:
    法定继承 更多
    遗产继承顺序 更多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9: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