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一般有效期几年 |
释义 | 一、欠条一般有效期几年 欠条一般有效期3年。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情况欠条的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 欠条还款日期到了,不能按期还款,欠款人重新约定还款日期是可以的,可以另签还款协议,可以在原欠条上另签还款日期,都可以,诉讼时效从重新签的还款日期算起。但是要注意,重新签的还款日期一定要欠款人本人签,并还要签名,任何人代签的都无效。 三、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借条的内容要清晰。基本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借贷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在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 4.欠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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