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张某胜申请安置房等批前公示
释义
    根据《海沧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厦海政[2008]64号),现将拟批准海沧街道古楼农场张某胜安置房等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至2009年12月25日。
    张某胜,男,海沧街道古楼农场村民,1971年6月出生,一家4口人,即妻子、长子、次子。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4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胡某珠,女,东孚镇鼎美村村民,1978年9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丈夫、女儿。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陈某月,女,新阳街道新安村村民,1953年2月出生,一家2口人,即孙女。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2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公示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公示电话:0592-60506**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地点: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2407
    

  来信投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邮政编码:361026)
    

  海沧区农村住房建设及安置领导某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