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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与订金在租房合同中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一、定金与订金在租房合同中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与订金在租房合同中的区别是:
    1.法律关系不同
    (1)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但是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2)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功能不同
    (1)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
    (2)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作用不同
    (1)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即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
    二、租房定金的上限
    法律网提醒您,租房子交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比较合适,定金的金额不得过高,在支付定金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载明。实在没有签署书面协议,也务必要保留必要的支付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租房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请求吗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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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7: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