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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时应注意什么
释义


    

一、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在诉讼时管辖;被告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为士兵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两名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尚未定居,其中一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由原告或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庭参加调解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但不能表达意愿的除外。(三)判决和上诉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第一审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再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视为撤销第一审判决。调解不成的,二审法院可以作出终审判决。(四)离婚诉讼权利的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讼权利限制
    

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请求,必须征得现役军人同意。本法所称现役军人配偶,是指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这一限制不适用。这些规定只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申请离婚的权利,但自行申请离婚的除外。本规定仅适用于一方提出的离婚,不适用于双方同意的离婚。限制男女在特定条件下离婚的权利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子不得申请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要求终止妊娠的,男方在手术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离婚;在上述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后,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经判决、调解不能离婚的离婚案件和解后,不适用本限制,如果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提起诉讼,则通过判决和调解维持收养的案件不予受理。
    

(V)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界限
    

关系破裂与否是准予离婚的界限允许离婚:
    

1。要确定夫妻关系是否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查:看婚姻的基础;看看婚后的感受;看看离婚的原因;看看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
    p>合法离婚
    

II。如何因一方出轨而提起离婚诉讼
    

(I)向哪个法院申请离婚
    

1。管辖案件的一般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双方均为士兵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军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监禁、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监禁、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区管辖权是离婚案件管辖权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被劳动教养、监禁的人,由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拟备材料、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籍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原登记机关证明);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规定同居或者结婚的时间;婚后感情的事实基础;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提供其下落时间和情况的证明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户口证(提供户口簿,遗失公安机关证件)
    2。儿童状况证明
    

儿童的自然状况:如果是领养儿童或继子女,应提供相关证据或说明;(一)独生子女的有利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申请抚养费金额的依据,如双方的工资或劳动收入证明
    

3。财产状况证明
    

财产名称、数量和价值证明;财产性质证明(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的财产);储蓄凭证、国库券、股票和其他财产;债权债务的状况和性质证明(夫妻婚前、婚后共同生活的债务或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住房条件证明
    

结合上述情况,我们知道如果一方作弊,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仅如此,你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金。但此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的欺骗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婚姻法》规定的重婚或同居。否则,还存在其他法律过错情形。否则,损害赔偿请求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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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7: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