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费怎么补偿?不给加班费可以吗 |
释义 |
一、加班费怎么补偿?不给加班费可以吗 1、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加班费是法律规定必须在安排加班时,给予劳动者的合理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不给加班费是不可以的。 二、不给加班费如何维权 1、如果不给加班费,那么首先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次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也即是诉讼的途径解决。 2、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加班费怎么补偿?不给加班费可以吗的相关内容。加班费属于关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加班的情形出现,那么就需要给予加班费补偿,不可以不支付。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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