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高利贷的基本证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起诉高利贷的基本证据是什么 起诉高利贷的基本证据是: 1.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条、借据、欠条、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尽量保存书面证据; 2.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网提醒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 1.借款人应当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民间借贷民事纠纷,借款人可以主动向法院起诉,要求在法律允许的利率范围内偿还出借人的本息;若是出借人因此对借款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危险或者人身言语攻击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时,借款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依法举报并寻求保护。 2.借款人借高利贷并不需要全部偿还,只偿还本金及法律允许的利息即可。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三、不还高利贷后果是什么 不还高利贷后果是会被不停的催收,需要偿还高额利息,严重的会被告上法庭,余生都在还债中度过,影响家庭生活。国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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