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人身保险?投保人身保险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根据《保险法》第51条规定,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保险法。 ⑤故意行为及自杀条款。根据《保险法》第64条、第66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疾或者疾病,或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一律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的故意行为导致丧失受益权。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已支付的保险费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若该合同成立起满二年,保险人仍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5)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不同于财产保险及短期人身险。根据《保险法》第26条规定,寿险(长期人身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寿险以外的短期人身险同财产险的索赔时效一样,均为2年。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是定额保险,人身保险合同是给付性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主体多样化及人身保险的特殊条款、索赔的时效诸多问题,都是投保人在投保人身保险时需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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