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致人死亡是什么罪名 |
释义 | 一、抢劫致人死亡是什么罪名 抢劫致人死亡的,定为抢劫罪,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和盗窃罪怎么区分 1.客观表现不同,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的;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的; 2.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他人人身权利。盗窃罪仅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判决抢劫罪后是否有可能被假释 法律网提醒您,抢劫罪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假释的。可以假释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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