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法案可以申请公告 |
释义 |
哪些法案可以申请公告?
并非所有法案都可以在丢失后申请公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依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因此,只有在可背书转让的票据丢失后,最后一位合法持有人才能申请公示。 根据《付款计算方法》第27条,用于提取现金且填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本票和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此类汇票、本票和支票丢失后,它们不能申请公告。 I.什么是公告 是指票据丢失后,遗失票据的人向法院申请的法律程序,法院受理后发布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如果没有人向法院宣告其权利,法院将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将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分离。在收到除权判决后,失票人可以根据除权判决要求付款。公告的可能结果第一:法院发布公告后,公告期过后,任何人不得向法院宣告其权利。此时,只要申请人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法院就可以做出除权判决。在收到除权判决后,申请人可以要求付款人支付除权判决 第二种:法院宣布后,有人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向法院宣告其权利。只要有人宣布他们的权利,法院就会裁定终止公告程序。法院裁决终止后,将通知付款人,并可继续支付。此时,申请公示的人只能通过起诉来达到救济的目的。至于起诉谁,这是很有技巧的。起诉对象的错误可能直接导致案件的败诉 莱巴·晓边提醒您在票据遗失后向法院申请,但在票据、本票、支票遗失后,您不能申请公示。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信息。我希望它能帮助你。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来到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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