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借款时未就利息和还款时间达成一致,在被催促不还款后,您能否申请利息
释义

案件:
    

原告李和被告高是多年的好朋友。2008年2月,由于商业资金周转困难,高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开具了一张借据,但双方未就借据的利息和还款期限达成一致。2009年2月1日,李先生通知高先生,他将在一个月内偿还贷款,但高先生一直拖欠。李非常不高兴,起诉法院要求高在逾期还款期间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高先生在庭审中承认了贷款事实和催款事实,但认为双方在借款时对还款时间和利息没有约定,因此不应承担贷款利息。
    

法院判决:
    

庭审后,法院认为李先生可以要求高先生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三条,公民之间有约定的无息贷款还款期限,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或者还款期限不约定,但经贷款人催告,借款人仍不偿还的,贷款人应当允许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由此可以看出,当借款人逾期时,免息私人贷款不会影响借款人的利息要求。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高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李某返还人民币10万元,并承担按银行2009年3月2日至还款日同期利息计算的利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3: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