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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
释义

专利是指发明人可以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其发明、创造或设计的新物体的专有权利和利益。专利权是一项专有权。只有专利申请人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其他人使用该专利技术必须获得专利申请人的同意和许可。专利授权并不意味着专利申请可以被授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程序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为:如下所示:
    

(1)专利申请人对其申请的驳回不满意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期的确定提出争议
    

(3)专利申请人对未要求优先权不满意
    

(4)专利申请人对该处理不满意(5)专利申请人对撤回专利申请不满意(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获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满意(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终止不满意
    

(8)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相关期限的延误而丧失权利,(9)专利权人对授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满意。(10)强制许可申请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满意国际申请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2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12)国际申请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布图设计申请不满意的;(14)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布图设计申请不满意的(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或者布图设计权利人因逾期丧失权利的,(16)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满意(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和被指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政处罚不满意p> (18)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代理机构的处罚不服
    

(19)专利代理人拒绝接受撤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20) 公民们,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

    

专利复审与行政复审的区别
    

专利复审:如果专利申请人没有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此处的复审具体指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受理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行政复议: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里的复议范围包括11起案件。受理部门是各级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和其他可以行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我希望它能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我们应该知道,专利复审和行政复审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想更多地了解法律,欢迎你登录卢巴。com参考和咨询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申请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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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5: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