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违约条款不平等,合同是否无效
释义

如果违约条款不平等,则合同是否无效无法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当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则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要求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损失,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应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进行计量和裁决
    

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赔偿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一般可认定为“超过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一、强制履行。《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履行非货币债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要求履行”。另一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11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III.支付违约赔偿金。《合同法》第114条对此作了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他们还可以就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达成一致。    

四、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并降低价格或报酬。《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双方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等违约责任,更换、返工、退货、降价或报酬。“

担保责任。为履行合同而提供担保、押金、抵押、质押或留置权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应根据《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ct由双方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原则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以上luba.com小编辑提出的不平等违约条款不是无效合同,我相信每个人e对此有一定的了解。luba.com的小编辑提醒您,在日常生活中,在签订合同时要看清楚,避免一些纠错行为导致问题。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2: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