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如果雇主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未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一年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雇主因工人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合同,则可能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流动,不利于企业制度管理,对企业文化也是致命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工人无法受到有效约束 雇主有义务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需就劳动期限、劳动岗位、工资福利等事项达成明确协议,并签字盖章。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利益,我们还得签合同。欲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luba.com进行专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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