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协议能否规定自动退出 |
释义 |
合伙协议是否可以规定自动退伙 退伙可以由合伙人协议。在本协议中,最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45条的规定,就退伙人退伙后如何收回出资作出具体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理由发生 (2)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 (3)出现使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企业的原因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 相关知识:根据《合伙法》第51条,如果一名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与退伙人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相应扣减赔偿金额。合伙人退伙时,双方应当和解。但在合伙期内,由于物业管理不规范,缺乏正式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另一方提供的资料在庭审期间不予确认,双方也无法提供与评估有关的补充资料,评估机构无法进行评估。根据双方提供的现有资料,合伙期内的投资和债务金额无法确认,因此退伙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返还方式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因此,原告请求判决确认其退出合伙企业并返还设备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由于原告和被告均未提供本案合伙期间双方的经营损益和财产状况,法院无法清理和处置本案合伙企业的剩余资产。如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可以在其他情况下处理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访问luba.com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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