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必须加盖法人章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通常,它是公司印章,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32条: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即合同签订或盖章时,法律和实践中没有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要有公章,就可以认定为公司的人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在实践中,有些公司可能会判断没有法人签名,如果公章是假的,这是非常麻烦的 在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应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印章或法人签名。当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明签字下方的日期。只有这样,劳动局才能知道雇主和工人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特点 除了合同的共同特点外,劳动合同还有其独特的特点,如下所示: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具体的。一方为工人,即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和行为能力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实现过程中,双方具有支配与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人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没有人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单一的,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承诺、补偿和双重服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利益。劳动合同必须有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福利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方物质利益的处理 根据对上述内容的相关回答,所有劳动合同必须加盖公司法人章,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法人印章是必要的。也可以直接使用人事部门的合同章。只要是关于表达公司的意见,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建议,您可以致电luba.com的在线律师寻求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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