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
释义 |
工人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来终止劳动合同? I.法定终止 法定终止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法定终止,当事人有权终止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工人可以依法终止合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中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 首先,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提前通知的日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雇主可能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特殊终止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用人单位工作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补偿: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III)无理由扣留或拖欠工人工资;(四)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V)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特殊终止权。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时候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除在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外,在其他情况下,劳动者终止合同后,他还有权在行使特殊终止权时,工人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注意两点: 首先,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工应书面通知雇主,以避免关于劳工是否建议终止时,最好使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如行使辞职权; 第二,在试用期内,要求工作交接方终止合同,以避免因未交接而造成的损失相应的责任。 3.终止不可抗力的权利:劳动法没有规定提及终止不可抗力的权利,但我国《合同法》对因不可抗力终止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是指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客观事件,如洪水、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洪水和其他自然事件、战争、罢工和其他社会事件,以及法律和法令的变化可能终止。作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工人终止合同的法律条件之一。 当工人行使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权利,应注意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只有当不可抗力影响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合同才能终止。 II.约定终止。 关于定义终止是指合同中约定终止合同的事项。当约定的事由发生时,当事人有权终止合同。中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有权解除合同的劳动者表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劳动者在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时,应当注意:终止合同的条件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只有在符合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合同才终止,工人可根据协议终止合同。 III.通过协商终止协议。协商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劳动合同双方都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约定终止和法定终止不同,协商终止不需要双方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终止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方法。 在协商终止时,工人应注意:双方必须通过协商解决,除明确合同的权利和责任外,最好以书面形式确定,以避免劳动合同终止后出现一些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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