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什么是光船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艘在约定期限内由承租人占用、使用和经营的无船员船舶,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是一种船舶租赁,光船租赁合同的特点是,船东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在租船期内,船长和船员由承租人雇用和支付,承租人还提供并承担船舶燃料、材料和供应品的费用。在光船租赁期内,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但该船舶的处分权仍属于船舶所有人 3.光船租赁权的设立、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方 光船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注册、分类、吨位、体积、航行区域、目的、租期、时间、地点以及交付和再交付的条件,船舶检验、船舶维护和修理、租金和付款、船舶保险、合同终止的时间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船东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船东交付船舶的义务。根据光船租赁合同,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承租人交付约定的船舶和船舶证书。船东应当谨慎行事,使船舶适航。船舶还应适用于合同中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必须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权按照合同占有和使用船舶。因船舶所有权争议或者出租人债务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的利益不受影响,承租人遭受损失,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不得将船舶抵押。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违反该义务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看管船舶的义务。在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负责船舶的维护和修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约定的保险形式为船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因承租人占有、使用、经营船舶,致使出租人利益受到影响或者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不得转租。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或以光船租赁方式转租船舶。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承租人连续7日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是,船舶灭失的,租金自船舶灭失之日或者船舶灭失的最后消息发出之日起停止支付。如果已预付租金,则应按比例退还。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按照约定使用船舶。承租人通过自己雇佣的船长和船员直接控制船舶 综上所述,光船租赁是众多租赁合同中的一种,主要针对无船员的船舶。当然,小编想再次提醒大家,光船租赁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关注,更是对双方权利的关注。当然,如果您的情况复杂,Luba还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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