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著作权侵权行为,应当收集哪些证据 |
释义 |
热点城市:常德律师上饶律师遵义律师郴州律师普洱律师常州律师赤峰律师株洲律师大庆律师崇左律师版权的重要性不应再强调了。因为著作权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有人会把目光投向它,通过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来获取非法利益。那么在实践中,侵犯著作权的常见行为有哪些呢?有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视情况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或者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数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传播、表演、放映、广播、集结、传播其表演作品的,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制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传播或者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未经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邻权利人许可,擅自广播、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意回避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录音录像等的著作权或者相邻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邻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变更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生产、销售他人署名作品的,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解释对确定权利人可以使用哪些证据、确定侵权行为可以使用哪些证据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以确认权利或侵权行为:(1)当事人提供的手稿、原始文件以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文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等,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作品或者产品上签名的,视为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当事人自行取得的或者委托他人以订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取得的实物、发票可以作为证据依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和取证过程应当作为证据,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著作权侵权时有发生,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害,但侵权救济的过程十分复杂。要防范这种侵权行为,最好多了解侵犯著作权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才能事半功倍,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泸州鲁巴律师,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