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红利吗 |
释义 |
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部分股份制企业以工资、奖金等形式向投资者发放股息、红利,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被税务机关查处。地税部门昨日提醒,一旦发现企业普遍使用的这种隐形“分红”伎俩,除缴税外,还将被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不久前,南京第一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员工发放红利98160元,以奖金的形式一次性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发放,逃避企业所得税32392.80元,个人所得税19362元。税务人员解释说,企业使用个人所得税“工资”项目的扣除额,因此将“奖金”改为“奖金”,以逃避所得税。也有少数公司通过在税前以工资和奖金的形式支付股息来逃避所得税。比如,某公司去年的财务报表反映应分红12万余元,但期末账本中没有分红记录,工资却每月发放两次。经调查,该企业负责人承认,第二次支付的所谓“工资”实际上是股东分红,从而偷逃企业所得税4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1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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