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有经济补充信来处理失业救济吗 |
释义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确定失业前保险,每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1.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当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前失业人员: 累计缴费时间在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3个月 2年以上3年以下的累计缴费时间为6个月 3年以上5年以下的累计缴费时间为12个月 5年以上8年以下的累计缴费时间为15个月8年以上10年以下为18个月 10年以上的累计付款时间为24个月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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