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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释义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为:先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特别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这是最常见的,往往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事实上,这一程序经常被用来解决工伤待遇争议。对于员工来说,要特别注意运用协商解决纠纷,因为遭受工伤的员工往往要在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利用诉讼解决问题,可能会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无意与雇主做出不恰当的妥协,但我们要强调的是,谈判是双方最能接受和有效的方式
    第二,调解。即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本单位调解劳动争议。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看,这不是一个必要的程序。然而,它在解决劳动争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希望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理想选择
    第三,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终结。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应当强调的是,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庭依照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试用期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必须由当事人执行,劳动争议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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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适合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依法脱离本单位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退市是用人单位对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旷工30天以上的劳动者给予终止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罚。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劳动者,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罚,但不符合开除或者除名条件的,经教育或者行政处罚仍然无效。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工作,离开原用人单位的一种行为。自愿离职是劳动者离开原工作岗位和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都会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这也是引发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工资是劳动者工作后应得到的劳动报酬。保险主要是指工伤、生育、失业、抚恤金、病假待遇、死亡抚恤金和丧葬抚恤金等社会保险。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贴职工及其家属和组织集体福利事业的支出。培训是指对职工在任职期间进行的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是指为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当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由于上述规定比较复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不仅容易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商一致协议。劳动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过程中可能发生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是否占多数,争议内容是否普遍,劳动争议可分为集体劳动争议和人的劳动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受理的,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精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是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编辑对该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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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