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房屋拆迁如何索赔 |
释义 |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1.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二)被征收的村、村民小组制度不取消,符合异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住区内的宅基地上申请新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重置单价与新十条价格补贴相结合)×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建设单位应向村或村民小组支付新宅基地费用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损失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分类,并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金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数按月给予补助(3)奖励性补偿,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是拆迁人赔偿被拆迁人损失的方式。拆迁补偿一般有三种形式:(1)产权交易形式。产权交换是指拆迁人采取保留房屋所有权的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拆迁人以已经搬迁、改建的房屋作为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继续与被拆迁房屋保持原有的产权关系。价格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按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给予的补偿。(3)产权交易与价格补偿相结合。产权交换与价格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部分采取产权交换补偿,部分采取价格补偿。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产权交换或者价格补偿协议后,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一方有困难的,根据具体情况,拆迁双方可以协商采取产权交换和价格补偿的形式解决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城市拆迁范围内的住宅有自住或出租两种类型,公租房和私房。拆迁补偿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私有房屋拆迁时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房屋所有人给予合理补偿,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妥善安置使用人。”,必须对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并安置房屋使用人。根据上述两个条例和部分城市拆迁条例规定的原则,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为:(1)拆迁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包括自住房屋和出租房屋,可以采取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换,价格补偿、产权交易和价格补偿。也就是说,拆迁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评估标准,对房屋产权进行评估、补偿和注销,并一次性向业主支付补偿费,或以同等房屋与私有房屋交换产权 从上面可以看出,房屋拆迁的补偿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补偿标准。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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