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有什么好处?
释义

1、 离婚有什么好处
    

如果我们可以收集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信息,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2021年1月1日生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离婚对我们是有利的
    

,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同居;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重大过错。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损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果对方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次,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法院的离婚条件是夫妻关系破裂(1) 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1.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
    

构成重婚的人有两种。第一类是有配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人;第二类是知道他人有配偶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第二类人重婚的要件是“明知他人有配偶”和“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并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相反,不知情受骗不构成重婚
    

重婚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另一种婚姻关系。重婚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第二,事实上,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二)有配偶的人虽然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他或她视自己为丈夫或妻子。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当事人之间的认可和住址,当事人生活在一起。当女人生病时,男人以她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伴。当女人生孩子时,男人以他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鉴定夫妻匹配的辅助证据。为了确认重婚罪,我们通常需要取得周围人的证言,证明当事人的亲友认为周围人是夫妻双方的
    (1)损害赔偿。重婚、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2)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确定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期间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当给予无过错方房屋市场价格的一半以上,或者按照无过错的妻儿分割产权。有证据证明过错方向第三人购买固定资产或者其他贵重财产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特别提醒:夫妻关系破裂时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仅包括一方对另一方的虐待、遗弃,但另一方亲属的虐待,或对对方亲属的虐待,经教育后对方不理解的
    (1)家庭暴力,《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界定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身体,使受害人感到身心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暴力的形式包括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实际上属于人身暴力的范畴;后者意味着其他手段可能包括言语暴力和性暴力。由于后两种形式的暴力客观存在于婚姻家庭中,是除身体暴力外的另两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语言暴力一般是通过威胁、恐吓、辱骂、讽刺、侮辱等方式来恐吓、虐待对方,造成受害方长期的精神、心理压力和痛苦;性暴力是指丈夫在妻子重病、月经、生育、哺乳等特殊情况下,为满足自己的愿望,经常强迫妻子从事性行为或违背妻子意愿残酷伤害妻子的行为。我们知道,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婆婆和儿媳。因此,配偶一方对上述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属于家庭暴力(2)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的故意折磨和摧残,造成其身心伤害。虐待可以采取积极和行动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消极和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给食物、不给衣服、不给疾病治疗等。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虐待行为,赡养、照顾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幼、病或者其他拒绝赡养、赡养、照顾的人。遗弃是不作为的表现形式,应当履行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2.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责任。情节较轻,造成轻伤,被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行为人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常游手好闲,不愿工作,不从事正常工作的,这不仅消耗了家庭财产,而且严重影响了夫妻间相互赡养义务的履行,造成夫妻间物质生活和情感生活的严重障碍,丧失了夫妻共同生活的必要条件。因此,赌博、吸毒等行为属于严重危害婚姻幸福和家庭和谐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多次教育拒不改变,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调解无效,终审法院准予离婚,因为不和而分居至少两年的事实,一般可以视为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分居”是指夫妻不再同居,不再履行对对方的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不再经济合作,在生活中不再互相关心和帮助。那么,这是否被认为是分手两年后的断绝关系呢?有两种分离的情况。一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夫妻地域分离;二是因为感情不好,人为分居。在第一种情况下,它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基础。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
    

夫妻因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功而分居的,往往是坚持离婚的人造成的。因此,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对方是在创造离婚条件。无论是双方自愿分居,还是一方主动分居,第一个原因是感情上有裂痕,分居两年说明夫妻不能长期生活在一起,夫妻关系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也不愿意与之同居,这是一种痛苦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2: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