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务工作和服务发明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 职务工作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工作。服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经营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一定时期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奖励作者(一)工程设计等职务作品,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负责的;(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法享有署名权的在役作品,行政法规或合同。官员的工作与法人的工作是一样的,职务发明者与单位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而在资本主义国家则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劳动者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所有权上,即劳动者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解决这一问题,原则上应当遵循“合同高于法律”的原则,即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归属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解决 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都是由员工在其工作范围内创造或发明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资金、技术、设备或其他条件,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是职工创造或者发明的,但是他们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也借用了单位的条件,因此单位应当享有专利权或者优先权,谁是职务发明创造的著作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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