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工资附加的规定 |
释义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每月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赔偿:(一)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不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第二,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工资p> 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工资制度进行解释,有必要向劳动者进行公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城管电台的嘉宾,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工资扣除问题进行了统一的解读,只有四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制定福利处罚制度时,必须与职工进行民主协商。如果员工违反法律,他有权纠正。单位的工资制度必须向职工公布。不允许随意扣除工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介绍,《劳动合同法》解释明确了用人单位依法扣除职工工资的四种情形,过去,有的企业有“秘密工资制”等。员工只知道工资多少,却不知道实际应得多少,部分被扣发的工资原因不明 二是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单位损失的。因此,单位应扣除工资,每月扣除比例必须低于员工月工资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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