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动仲裁辞职可以吗?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我。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根据被告人数提交上诉书和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证人姓名和地址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上诉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上诉。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告,组成仲裁庭;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告应当自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时间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副法院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视为原告退庭,被告可以缺席作出裁决,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督促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作出裁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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