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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薪进入仲裁程序是否需要继续工作
释义

你可以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辞职,这样你就不用上班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您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文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在线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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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35:48